贵阳市新世界学校学生退费处理办法

发布:校办公室   来源:原创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年05月10日    阅读次数:0


贵阳市新世界学校学生退费处理办法

为规范办学行为,依据相关教育法规及学校具体实际情况,明确各类情况下学生退费的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,推动学校教育服务的透明化和规范化进程,特制定以下退费处理办法。

(一)因病休学

1.入读未满一个月(含一个月)的,按收费标准的90%予以清退;

2.入读超过一个月至1/2学年或学期(含1/2)的,按收费标准的60%予以清退;        

3.入读超过1/2未满3/4学年或学期(含3/4)的,按收费标准的50%予以退费;      

4.入读超过3/4学年或学期的,不予清退。

(二)因异地求学进行休学

原则上每学期需缴纳10000元学费作为保留学籍费用。

)因参加艺术类高考培训保留学籍(限高中生)

1.入读未满一个月(含一个月)的,按收费标准的90%予以清退;

2.入读超过一个月至1/2学年或学期(含1/2)的,按收费标准的60%予以清退;      

3.入读超过1/2未满3/4学年或学期(含3/4)的,按收费标准的50%予以退费;              

4.入读超过3/4学年或学期的,不予清退。

)转学(转出)退费处理办法

1.入读未满一个月(含一个月)的,按收费标准的90%予以清退;

2.入读超过一个月至1/2学年或学期(含1/2)的,按收费标准的60%予以清退;

3.入读超过1/2未满3/4学年或学期(含3/4)的,按收费标准的50%予以退费;            

4.入读超过3/4学年或学期的,不予清退。

)缴费后未就读学生

缴费后未就读学生,按照收费标准的98%予以清退。

(六)请长假退费

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,学校将按实际未就读月份的学费的50%予以退还。短期请假(≤30天)不适用于本退费办法。

贵阳市新世界学校

202551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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